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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制

 

开放运行情况:
  中心建立了开放的运行管理机制,最大限度的开放各实验室,并实行实验室教师坐班制。实验室开放的对象为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教师和校外师生。开放内容包括中心可开设的本科生实验项目,有关实践性项目,学生课外学科竞赛设计、训练和自选项目,研究生、教师的教学及科研项目,校内外培训项目,校外师生的实验项目等。
  中心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开放管理办法,各开放实验室制定了本实验室开放细则,还采取激励措施,将学校下拨给中心的部分奖励绩点用于追加教师的开放实验指导津贴,这些办法保证了开放实验的落实。
中心计划内教学任务服从教学计划的安排,平均每天业余开放时间不少于计划学时的40%。节假日(不含春节)均能对外开放,平均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4小时。


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实验教学质量,学校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验教学考评体系。实验中心职责在于全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抓好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在仪器设备管理方面,因中心的仪器设备为全校的教学和科研服务,为了提高利用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大型共用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大型精密仪器使用预约登记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中心严格按学校的实验室管理办法执行。
  中心在长期的建设过程及运作中已经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同时也建立了相应的督促和检查制度。中心根据自身工作要求制定了若干管理规定,中心实验室内部人员进行了分工,建立责任人制度,与考核岗位相关。各台大型设备仪器均有责任人专人负责,实行严格和规范的管理;各实验室均有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室内均悬挂“实验室安全守则”、“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的规定”及“实验技术人员职责”等多项规章制度,中心和学院开展各类检查,督促和保证了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的规范化。
  在实验教学方面,建立了由“实验须知”、“预习抽查”、“阶段考评”、“期末考试”等环节的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实验人员的考评,由中心组织,每学年一次,纳入整个学院的考评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聘的依据。


质量保证体系:
  中心按照学校的教学质量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各项规定。实验教学大纲等文档资料齐全。中心各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定期对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培训和交流。条件保障工作完善,仪器设备故障有记录,且使用过程及时解决。对于实验教学质量监控,有校院两级督导不定期的抽查及教务处的中期检查。


运行经费保障:
  中心作为学校的重点建设单位,纵向和横向经费可以在实验室运行等方面使用,学校每年根据中心实验项目计划,经学校论证、审批后,足额投入中心所需的运行经费。实验教学管理部优先保证实验中心所需的设备维修等经费,并每年给予中心350万元的建设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每年按照设备总值10%投入,保障实验教学顺利进行。有关开放实验经费,根据学校规定,在每学年开始前做好经费预算,单独申报。